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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9章 嫌疑人李磊(1 / 1)

“立刻对李磊进行详细询问,看看他能不能回忆起那个陌生男人的更多特征,比如声音、口音、走路姿势,或者是身上有没有什么明显的标记,比如纹身、疤痕等。另外,安排队员,对李磊的行踪进行排查,看看他三天前晚上,有没有和那个陌生男人有过接触,或者是知道其他的线索。”

“明白,陆队!我立刻对李磊进行询问,有任何新的发现,立刻向你汇报。”王帅应答道,立刻对李磊进行详细询问。

与此同时,负责排查失踪人员信息的队员,也传来了消息。他们排查了近期本市及周边地区的失踪人员信息,发现有一名失踪人员,与尸检报告中死者的特征,高度吻合。这名失踪人员,名叫赵磊,男,35岁,本市人,身高171厘米,体重63公斤,生前是一家小型装修公司的老板,于三天前的晚上,外出后,再也没有回来,家人已经报警。

队员们汇报说,赵磊的家人表示,赵磊左耳后,有一个“磊”字纹身,左手无名指上,佩戴着一枚素圈银戒指,平时穿着比较朴素,经常穿灰色外套和深色长裤,与尸检报告中死者的特征,完全一致。另外,赵磊的家人还说,赵磊生前,性格开朗,没有什么仇人,但是,近期,他因为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欠了不少外债,与一些债权人,有过矛盾和争执。

“陆队,我们怀疑,死者就是赵磊!”队员们语气兴奋地说道,“我们已经提取了赵磊家人的DNA,送到技术科,与死者的DNA进行比对,相信很快就能得出结果。另外,我们还了解到,赵磊近期,与一个名叫周明的债权人,矛盾比较激烈,周明多次上门,向赵磊索要欠款,还威胁过赵磊,我们怀疑,周明有作案嫌疑。”

陆川听到消息后,脸上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这是案件侦破以来,获得的又一个重大突破,只要DNA比对结果确认死者是赵磊,就能进一步排查赵磊的社会关系,尤其是那些与他有矛盾的债权人,锁定作案动机和作案人。

“好,太好了!”陆川语气激动地说道,“立刻加快DNA比对速度,尽快确认死者是否为赵磊。另外,安排队员,对周明进行全面排查,了解他的身高、体型、穿着打扮,以及三天前晚上的行踪,看看他是否符合作案人特征,是否有作案时间。同时,排查赵磊的其他债权人,看看有没有其他可疑人员。”

“明白,陆队!我们立刻安排下去,加快DNA比对,同时,对周明进行排查。”队员们应答道,立刻投入到工作中。

上午十一点,技术科传来了DNA比对结果,死者的DNA,与赵磊家人的DNA,完全一致,确认死者就是赵磊,35岁,本市人,小型装修公司老板,近期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欠了不少外债。这个结果,让所有队员都感到振奋,死者的身份终于确定了,案件的侦破,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陆川立刻召集杨林、杨森、王帅等人,召开紧急案件分析会,将尸检报告、技术科的检验结果、王帅的审讯和排查情况,以及死者身份的确认结果,一一进行了梳理,让每个人都发表自己的看法,分析案件的可能性。

王帅率先说道:“根据目前掌握的线索,死者是赵磊,35岁,装修公司老板,近期欠了不少外债,与债权人周明有激烈矛盾。张强供述,他是被一个陌生男人雇佣,将赵磊送到北山林场,陌生男人身高175厘米左右,体型中等,穿着黑色外套,戴口罩和帽子,看不清容貌,烟蒂上的DNA,不是张强的,说明陌生男人才是真正的作案人。李磊证实,三天前晚上,在废弃停车场,看到张强和陌生男人见面,进一步印证了张强的供述。”

“另外,作案人使用了地西泮,让赵磊失去反抗能力,然后用钝器击打赵磊面部,用带状物勒压赵磊颈部,用刀具刺伤赵磊肺部,作案手段残忍,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而且,作案人熟悉北山林场的地形,知道那里人迹罕至,适合作案和抛尸。作案人还拿走了赵磊的所有随身物品,目的是掩盖赵磊的身份,防止警方通过随身物品,排查到他。”

杨林补充道:“从现场提取的线索来看,作案人身穿蓝黑色户外工装,脚穿户外登山鞋,身高175厘米左右,体型中等,心理素质较好,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现场提取到的指纹,与张强的指纹不一致,说明指纹是那个陌生男人留下的,我们已经将指纹录入指纹数据库进行比对,但目前还没有找到匹配的人员,说明作案人没有犯罪前科。”

“还有,作案人使用的刀具,是锋利的水果刀或匕首,勒压用的带状物,是皮带或尼龙绳,这些都是常见的物品,很难通过物品本身,锁定作案人。但是,地西泮是处方药,作案人能够买到地西泮,说明他可能有渠道,或者是认识医院、药店的工作人员,我们可以从这方面入手,进行排查。”

杨森说道:“死者赵磊,生前欠了不少外债,与周明有激烈矛盾,周明有作案动机,我们应该重点排查周明。首先,核实周明的身高、体型、穿着打扮,看看他是否符合作案人特征;其次,排查周明三天前晚上的行踪,看看他是否有作案时间;另外,排查周明是否有渠道,购买到地西泮,是否有黑色越野车,或者是与黑色越野车有过接触;还有,将周明的指纹、DNA,与现场提取的指纹、烟蒂上的DNA进行比对,看看是否一致。”

张凯也补充道:“从尸检结果来看,作案人下手狠辣,目的性强,很可能是与赵磊有深仇大恨,或者是为了钱财,报复赵磊。周明作为赵磊的债权人,多次威胁赵磊,有强烈的作案动机,而且,如果周明是作案人,他很可能会因为赵磊无力偿还欠款,而痛下杀手,然后将赵磊的尸体,送到北山林场抛尸,掩盖罪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