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明哲保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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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仪殿内,李世民跪坐于案几之后,脑海中思索着今日朝堂上的斗争。

而今朝堂之上,三省六部,二十四司,放眼望去,尽是“郡望”。

中书、门下掌管着朝堂机要,起草诏令,审议封驳。

其长官,副贰,乃至关键岗位的郎中、员外郎,有几个不是出自于崔、卢、李、郑、王、韦、裴、柳这些豪门氏族。

科举?

当年自己力排众议,继承并扩大了前朝的科举取士制度,试图打破魏以来形成的九品中正制的门第壁垒。

然而之前进士科放榜,取士三十人,二十九人皆有世家背景!

寒门士子并非无才,而是他们连获取知识的资格都被世家所垄断了。

五经注疏的善本、历代典章制度的秘藏、诗赋文章的评判标准,乃至参加科举所需的巨额资财和有名望者的“荐状”,哪一样不被世家牢牢掌控?

即便有个别寒士侥幸登第,等待他们的还有“释褐试”“关试”,哪一关不需要当朝显宦的“赏识”与“提携”?

于是,“座主”与“门生”的关系网络,比任何律法都更牢固地将新晋官员绑定在世家的战车上。

地方州县,刺史、别驾、长史、司马,这些掌握实权的职位,有多少是凭借门荫、或经由世家运作而得?

他们赴任,随身携带的往往不是《大唐律》和朝廷政令,而是家族的“方略”与“嘱托”。

赵郡李氏出身的县令,审理案件先问涉事者郡望。

博陵崔氏任刺史,征收赋税对崔姓田亩“暂缓催科”。

太原王氏的别驾,选用僚属必先查其是否与王氏有姻亲故旧。

更可怕的是“刺史辟署”之权—刺史可自行征辟本州士人为僚属。

于是,清河崔氏的刺史身边,充斥着崔氏门生故吏。

范阳卢氏的太守幕府中,尽是卢姓子弟或姻亲。

朝廷的政令出了长安城便开始层层打折,到了县乡,只怕早已面目全非,或干脆成为一纸空文。

这些地方官,征税时对世家田亩网开一面,摊派徭役时则加重于寒门庶民,断案时偏袒高门,选拔人才时举荐亲故。

朝廷的权威、律法的公正,在地方上被这张人情与利益交织的大网层层过滤、消解。

军队行伍,十六卫大将军、将军多是当年自己麾下旧部,如李勣、侯君集、程知节等,忠诚无虞。

可再往下呢?

全国六百余府折冲都尉、果毅都尉,这些中层军官,有多少是世家安插的子弟?

府兵制“兵农合一”,士卒本应从受田均等的农民中简选。

可如今“均田制”在世家疯狂的土地兼并下早已名存实亡,大量农民失地逃亡,或沦为世家佃客,兵源日益枯竭。

而那些世家子弟从军,有多少是真为了建功立业?

大多不过是混一份履历,在边州镀金数年,凭借家族运作,回朝便可获得升迁,转入文职。

更让人寝食难安的是“部曲私兵”。

崔氏在清河有“庄客”、“护院”数千,王氏在太原有“家兵”过千,卢氏在范阳、李氏在赵郡、郑氏在荥阳……

哪一家没有蓄养相当数量的私人武装?

这些力量不入兵籍,不归朝廷管辖,平日看家护院、押运商货,一旦天下有变,瞬间便可化为割据地方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