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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我要走了(1 / 2)

深夜的时候,孤月被厚厚的乌云遮盖,整个世界寂静得只有偶掠过的冷风声。

易小森独坐在床边的地板上,视线落在窗外混沌的一片黑暗中,屈着修长的腿,单手搭在膝盖上,幽然的目光若有所思的放空着。

他转头,看了眼躺在**哭着睡着了的颜离,薄唇抿了抿,孤冷中透着一丝温柔,但眼中却没有笑意,深沉的瞳孔里尽显悲凄。

他看着她发呆,直到一阵咚咚的敲门声,才慢慢地回过神来。

易小森单手撑着地,站了起来,料峭挺拔的身体融进了阴影里,他走到了门口,开了门,也没看外面的人一眼,转过身,直径走向了客厅。

门外站着一个压着黑色帽子的男生,穿着一件儿灰色风衣,脚下踩着一双沾满泥尘的马丁靴,跟易小森同样挺拔高大的身形。

只是那张脸,不同于易小森那般清冷和淡漠,反倒匪气凛然,看上去邪恶又不怀好意。

他就是裕桐人尽皆知的恶棍,阿虎。

长得人模狗样,坏得一塌糊涂。

也不等易小森招呼,阿虎进屋了,反手扣上了门。

客厅里,易小森倒了杯水放在桌上,拉了把椅子坐上去,修长的手搭在桌上,微凉的指尖一下一下的拍打着桌面,姿势慵懒随意,俊冷的脸上没有表情。

自从离开虎帮之后,外界纷纷揣测他和阿虎的关系,传言说,易小森和阿虎势如水火,总有一天会斗个鱼死网破。

但没有人知道,他们其实什么都没做。

相安无事,相忘于江湖。

若不是夏子坤那点事儿,他或许不会再和阿虎有任何交集,但今晚,是他主动找阿虎来的。

易小森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人,缄默着。

阿虎喝了面前的水,然后点了支烟夹在指间,任它燃烧着,不吸,也不理会,他看了眼一旁睡在**的女孩,再看了眼易小森,蓦地戏谑一笑。

“发展的够快啊。”阿虎说。

易小森靠在椅子上,似笑非笑,眼底一片寒凉,淡抿着略微苍白的薄唇,看着阿虎,不说话。

阿虎有一双很清亮的眼睛,跟小时候一样,能让每个见过他的人都认为他是个听话的好孩子,但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坏蛋。

“不招待我一下?”阿虎问。

易小森起身,从冰箱里拿出几瓶啤酒,又折回来,放桌上,开了盖子递给了阿虎。

阿虎只笑不接,示意易小森先坐下去。

片刻,易小森再次坐在了阿虎对面,他含了支烟在嘴里,顺势从兜里掏出打火机,微偏头,打火机上窜出一朵小火苗,点燃了烟头,易小森幽幽地吸了一口,然后夹在指间,眯起眼睛,轻轻地吐出缭绕的雾。

阿虎:“一个人喝多没意思,一起吧。”

易小森手里把玩着橙色的打火机,视线落在那几瓶酒身上。

“我不能喝酒。”他低语。

阿虎沉默了片刻,蓦地冷笑一声,掐灭了烟,举过一瓶酒,昂头,骂了声“神经病”,然后将啤酒咕噜咕噜的灌进喉咙。

闷完一整瓶酒后,阿虎深深地吸了口冷气,看着易小森的目光变得有些复杂。

阿虎:“在弄清楚你找我来的意图之前,咱们好好叙个旧,怎么样?”

易小森似乎是愣了一下,夹烟的手顿了顿,深眸微沉。

片刻,他勾起了嘴角,淡淡道:“好啊。”

阿虎又闷了半瓶酒,喉结上下滑动,些许酒水从下巴一路蜿蜒到脖颈。

喝完酒,阿虎盯着易小森笑了笑,然后垂下脑袋,眼神一时涣散了许多。

阿虎:“说真的,我都快不认识你了。”

易小森:“怎么说?”

阿虎抬眸,看着坐在自己对面这个冷冷清清的人,仿佛好像发生天大的事情,都跟他没有半点关系的样子。

漠然地,不存在一般。

阿虎往椅子后面靠了靠,昏黄的灯光洒在黑色帽顶,将那双藏在帽子sp;阿虎:“我现在经常回忆起从前,咱们在孤儿院的时候,还记得那段时光么?”

易小森:“嗯。”

阿虎微垂下脑袋,在深夜的寂静中,嘴角勾起一抹讽刺诙谐的弧度。

阿虎:“那时候,咱们俩没少受欺负,每次都被揍得不成人样,连院长都说活该,我年纪小,干不赢那群凶神恶煞的大孩子,就只能忍气吞声,可你不一样。”

说完,阿虎停了片刻,意味深长的看着易小森。

易小森仿佛是知道他要说什么一般,他安静的吐着烟,冷冽清幽的黑眸有些涣散。

阿虎:“你这个人,看起来清冷疏离,其实,比谁都恐怖。”

易小森磕了磕烟,不说话。

阿虎:“我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尿急去了趟厕所,在回宿舍的路上听到了哭声,那声音是从仓库传出来的,那会儿挺害怕的,但还是凑过去瞧了一眼。”

“仓库的门开了一个缝,能刚好看到里面,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易小森还是不说话,只是默默地扬起嘴角。

阿虎:“是你。”

“你穿着和我一样蓝色的睡衣,手里攥着一把刀,脚边躺着一根稚嫩的小指头,角落里蹲着一个小男孩儿,他不敢抬头看你,只是咬着牙齿拼命压低了声音哭。”

“那一瞬间我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年仅十岁的易小森,就用刀,切了别人的小指头。”

阿虎喝完了那半瓶酒,眼神蓦地有些恍惚,他看着易小森,苦涩的笑。

“怪不得大家都说你是怪物,但也是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小男孩欺负过你,他把尿滋在你脑袋上,还在院长那儿恶人先告状,所以你才会这么做,可是易小森,这种血腥又变态的事儿,你后来一直在做。”

“不管是在孤儿院,还是两年前,你总有办法活生生的逼疯一个人,我以前觉得你大概真的是个怪物,孤魂野鬼都比你有感情。”

易小森指间的烟燃尽了,烟灰簌簌的往下掉,落在地板上,冒着微弱的火星子。

他沉着眸,阿虎的话仿佛一下子打开记忆的阀门,他突然也思考起从前的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可无论怎么绞尽脑汁的回忆,脑子里最清晰的,依旧是被赵贤珍收养的那七年,那七年的点点滴滴都历历在目,仿佛是生命的全部。

孤儿院那段日子呢?好像都模糊了,模糊到,他既然都忘了自己切过别人的小指头。

不过两年前,跟着阿虎做的那些伤天害理的事儿,他倒是记得很清楚。

那会儿易小森刚上初三,成绩一如既往地好,课桌里总是塞满了情书,受老师的偏袒,学生的追捧,但是他依旧是独来独往,我行我素,典型的一块行走的冰块。

都说易小森冷漠孤僻,但他总是一离开学校就飞快的跑回大杂院,找到坐在厨房的板凳上洗菜的赵贤珍,然后笑着告诉她,这次考试自己又是第一名。

没有谁能想象得到平日里连个表情都没有的人,会在一个中年妇女面前笑得那么开心。

每当这个时候,赵贤珍都会停下正在忙碌的双手,在自己的围裙上擦两下,然后摸摸易小森的脑袋,告诉他考好了不要太骄傲,下次继续努力。

他跟着赵贤珍七年,住在离城中区很远的大杂院里,过着柴米油盐朴素又平淡的日子,那时候每日的天都很蓝,风很暖,尽管心里依旧空落和寒冷,但他至少能感受到温暖的,渐渐地,他仿佛在漠然中接受了这个世界。

可是好景不长,赵贤珍的弟弟欠债后失踪了,债主找上了他们,一次一次的“登门拜访”,生生打破了那份宁静。

那时候的易小森能感觉到,在自己体内沉睡了七年之久的恶魔,醒了。

这些年,他努力忘却曾经的自己,但一点一点存积的希望,崩塌的那么快,一眨眼,自己还是站在废墟里,仿佛什么都没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