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歌从书包里掏出一大堆作文书,“啪”一声,全摞在课桌上,发出的动静在这午休后的安静的教室有些大。
坐在讲台上管纪律的孟芷迎从书本中抬起头,往这边扫了眼。
前桌男生回头,看余歌封面花花绿绿的作文书,他手上还捏着笔,低声问:“章鱼哥这是受刺激,打算好好学写作文了?”
余歌拽来椅子坐下,随意拿本翻看,正儿八经:“嗯,小爷我要逆天改命!”
安倾是她成为淑女道路上必不可少的“老师”,她说淑女都是知书达理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所以她必须要把最具代表性的作文这一块先学好。
“噗嗤。”男生看着她一脸严肃,满眼认真的模样,冷不丁想起上次她被当众念的作文,毫不避讳笑出声。
“去去去,写你题去。”因为他打扰,余歌看书看不进去,拍开他搭在自己课桌上的爪子。抬头的瞬间,碰上孟芷迎的目光。
孟芷迎食指凑在唇边,冲她做个噤声的手势。
余歌赶忙用手拍自己的嘴巴,点点头同时用手做OK。
前桌那个男生估计是无聊至极,身子往后靠,椅背靠在后桌桌子上,小声说:“班里都在磕谢瑾年和孟女神,而且还是青梅竹马,简直是才子佳人,啧啧。”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说完这话,男生又趴回书桌上继续写题。
全然没注意到余歌捏着书页边缘正要翻过去的手一顿,男生自己估计没想到,自己一句随口评价的话,会让人心里五味杂陈,久久不能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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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个学生心心念念的周五晚上如期而至,茫茫夜色,路灯迸发几缕昏黄灯光,几只飞虫围绕盘旋。
“踩出线了!重来”
“不错,再加本书。”
头顶书,嘴里还咬筷子的余歌踩着双高帮白色帆布鞋,小心翼翼踩在细白线上,两侧的胳膊上下大幅度摆动,企图保持身体的平衡。
安倾单手背在身后,另外一只手捏着不知道从哪找来的小木棒,摇头晃脑走过来,一副知识渊博的模样。
这几日余歌一如既往白天在校努力学习语文英语,晚上就在安倾家门口跟她学如何当个合格的淑女。
在看到余歌摇摇晃晃的身子,安倾细眉轻蹙,用小木棒不轻不重在她小腿敲几下:“姿势不对,再来!”
“呸!”余歌吐掉筷子,额头沁了些许汗意。
为了所谓的优雅,傲气的她被训了几个小时,这会儿窝了一肚子火气,把头上的书取下来抱在怀里,一屁股坐在地上:“小爷我不当淑女了,谁爱当谁来当。”
安倾也不生气,“不练也行。”
她信步走过去拿起放在空地上的矿泉水,拧开瓶盖,目光却一瞬不落在余歌这边:“孟芷迎那么淑女,那么落落大方,哎,真的好羡慕哦!”
余歌一副吃瘪的表情。
她喜欢谢瑾年,想为他改变,想成为像孟芷迎那样优雅得体,安倾是知道的。
她伸出手,有气无力道:“我还可以,拉我起来。”
安倾走过去,伸手顺势拉了她一把,“要想拿捏谢瑾年,好好学芷迎,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说的头头是道,有理有据,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感情这方面游刃有余。余歌觑她,如果没记错的话,安倾好像没和谢瑾年一次对话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