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某一天的早晨。太阳高高得悬挂在空中,往小路上投下金黄色的光圈。
A市的清晨永远都是那么地静谧美好而安详。
屋子里静悄悄的,只听见挂在洁白的墙上走着的大钟“滴答滴答”的声音。已经是十点了。
季荀今天起得有点儿晚,以至于都还没来得及做早饭。不过也不怪他,是沈安安这姑娘说昨晚有她男神的直播音乐会,非得拉着他看了一个晚上的电视直播。
所以,刚刚起床的季荀的眼下不难看出两个浅浅的黑眼圈。他不禁有些郁闷,这个什么王俊凯,真的就比他还要吸引人吗。
没有什么能够比自己心爱的女人如此崇拜另一个陌生男人更加心塞的了。
“我们去外边吃吧。”季荀穿好了米色大衣,摸了摸躺在沙发上懒洋洋的小姑娘。
“嗯…”沈安安懒散地点了点头,可是又懒得动。于是她就委屈巴巴地撇了撇嘴,软软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季荀…”
闻言,季荀有些无奈地给她去拿好了白色的帆布鞋。她有些得寸进尺地伸了伸小脚丫,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看着那两只白皙娇小的小脚丫,季荀若有若无地叹息了一口气,抓住她乱动的脚丫,拿过帆布鞋给她轻轻地穿上。
见此,小姑娘的脸上瞬间绽放出一抹得意洋洋的笑容来。
“走啦,我的小公主。”季荀拉起她的手,不禁在心底想:最近是不是太惯着她了,把她都养地这么懒惰了。这可不行,以后得拉着她去晨跑运动运动…
今天的天气很好,出门就能看到顶在空中的灼日,温度也比平常的暖了些。
一直走到早餐店门口,沈安安才发现她和季荀穿的好像是情侣装哎。都是同款的米色大衣和蓝色的牛仔裤…突然很开心是怎么回事儿。
离家最近的一家早餐店的生意很是火热,面积不大,还摆了好几桌到外边。据说这家早餐店是老字号了,味道很正宗,还是早已失传了的手艺,也只有这家能做出这么美味的味道了。
“想吃什么?”看着堵在门口的人群,季荀轻轻蹙眉,拉着沈安安坐到了外边最靠边的位置上,顿时隔绝了另一边嘈杂的声音。
沈安安眨了眨眼:“我想吃馄饨。”
“好,你在这坐会儿,我去和老板说一下。”
季荀起身揉了揉她的脑袋,转身就向店里走去。
沈安安乖乖地等着他,看着身边的小街道上开过的汽车和传来的自行车的铃铛声,以及耳边是路过的行人说话的声音,偶尔还能听到树枝上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
再看着站在店门口和老板下单的季荀,她只觉得,心里那块空落落的地方瞬间被填满了。很满足很满足。这样子的情景,这样子的感情,不就是她一直期待着的吗。
想着,她的唇角不自觉地向上扬起。头顶上突然投下一片阴影,她抬起头,就见季荀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馄饨坐在了她的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