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欧美妞的大致签约条件都已经敲定,陆旭便也不再过多废话,像林志苓道:“给她们各自的邮箱里,都发一份寡姐当初的合同!”
林志苓答应一声,然后也起身出了池子,从岸边的躺椅小桌上,拿起自己的手机,快速操作了片刻:“发过去了……”
陆旭颔首,重新将目光放回,身前的克里斯汀身上,道:“你可以现在就把电子版合同,发给自己的律师看一看。”
而后,又看着一左一右靠在自己身上的俩大妞,道:“你们也一样,最好找个律师看看,详细了解里面的条款,要不然一旦签了,可没有后悔药吃!”
这就是在商言商了,鬼畜佬向来如此。
哪怕是当初的范大冰和杨蜜,跟他合伙创建公司也是如此。
先把合同签定,再说其他的也不迟!
三人自然也能理解,当下都去从自己的衣服兜里翻出手机,打开邮箱查看电子合同。
片刻后,克里斯汀放下手机,重新回到陆旭身边,道:“已经签好了……”
陆旭下意识点头,但点到一半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已经签好了,而不是发给律师了:“签好了?”
克里斯汀肯定点头:“是的,签好了!已经给林夫人发回去了,用上你们海外分公司的电子公章,合同便能生效!”
电子合同的签署很方便,而且每一步都有操作引导。
把个人证件的复印或照片,上传到合同附件里面。
然后写上一个签名,即可完成一键签约。
堪称傻瓜式操作,数十秒就能搞定!
不像纸质合同,在各个需要签名的地方签名,签完之后还要检查一遍,有没有遗漏忘签的地方,否则便不能生效!
但……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小妞居然没找律师,检查一下合同条款就签了,也不怕陆旭公司,在合同条款里埋雷什么的。
陆旭愕然扭头,看向林志苓求证。
而林志苓看了看手机之后,也是颇有些愕然的回答道:“确实已经签好,发回咱们海外分公司的邮箱了!我现在用上电子公章,合同立刻就能生效!”
陆旭面皮抽搐着收回目光,看着吊儿郎当抽雪茄的克里斯汀,无语道:“就这么信任我们公司吗?”
克里斯汀哈哈一笑,然后趴在陆旭大腿上,再次道:“我是您忠诚的小狗狗,怎么可以不信任主人呢?汪汪~!”
陆旭:“……”
陆旭满头黑线。
这小妞的没名堂程度。
简直堪比内娱的爽子。
同样的年少成名。
同样的年轻一代顶流。
同样的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最后,硬生生把自己玩成了路边一条!
脑回路之清奇,行事之疯癫,压根就不是正常人,所能理解的!
她也就是在好莱坞混了,欧美那边没有劣迹艺人一说,否则放在内娱早踏马封杀八百回了!
不过……
一个洋妞而已。
管她是不是劣迹艺人。
不在国内市场推就行了。
在海外爱怎么疯怎么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