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游街仪式,热闹且隆重。
新科进士们还在簪花披彩的时候,街道两侧早就站满了人,百姓们争相目睹新科进士的风采,尤其是状元的相貌。
老百姓认为‘状元游街’能带来好运气,家里有读书郎的,父母就会让他们挤到前面,希望能沾染到状元郎的文气。
沿街的酒楼、茶庄、店铺等,则会在门口摆上水果、糕点,以示庆贺。
披红簪花仪式结束。
沈淮身为状元,率先骑上一匹高头大马。
这匹马早就被人精心装扮过,背上装饰着彩鞍,胸前挂着红绸,看起来非常气派。
崔鹤汀和卢龄之两人,左右分列在他身后。
苏敬、孟浩等人列队站在后面。
准备就绪,鼓乐响起。
百名御林军开道,仪仗队举着旌旗,抬着“进士及第”牌匾,接着是仪仗队。
安全起见,状元、榜眼、探花三人的马,有衙役牵着。
队伍从长安左门出发,经过商业区和繁华街道的时候,前来围观的百姓们一阵欢呼喝彩,场面十分热闹。
“来了!沈公子来了!”
圆脸姑娘看到沈淮出现,激动的探出窗外,不停地朝队伍招手。
“好俊!沈公子好俊!”
旁边的姑娘看着披红挂彩的沈淮,兴奋到跳起来。
“天啊,着红袍的沈公子,简直就是我的梦中情郎。”
“好想嫁!怎么办怎么办!”
挤在窗边的姑娘们,激动坏了,嘴巴也不受大脑控制,各种大胆言论随口就来。
“沈公子!”
“沈公子!”
姑娘们这一声声呼喊,直接穿透奏乐队伍的声音,传到进士队伍中,原本就喧闹的街道,瞬间沸腾起来。
所有人的视线,都聚焦在沈淮身上。
街道两侧的百姓,纷纷朝沈淮伸手。
“沈公子,我家二郎非常崇拜你。”
“沈公子,我喜欢你的诗。”
“沈哥哥,你能摸我的头吗,我也想跟你一样,将来考上状元。”
百姓们争相朝进士队伍涌来。
奈何御林军的防御太好了,他们根本挤不进来。
沈淮没想到自己这么受欢迎。
他笑着朝街道两侧的百姓挥手,表示回应。
百姓们欢呼得更大声了,嘴里不停的喊着‘沈公子’三个字。
最高兴的莫过于方启贤、林致远、许仪章三人。
他们一早便来酒楼候着了,此时此刻,看到身着红袍,骑着高头大马,春风得意的沈淮,兴奋到手舞足蹈。
什么形象、什么礼仪,皆被他们抛之脑后。
虽然他们落榜了,但沈淮是他们的亲戚、是他们的朋友。
沈淮高中,他们也跟着沾光。
他们与有荣焉!
“沈淮!”
林致远激动的大喊,并将手中的鲜花丢了过去。
沈淮下意识的接住鲜花。
抬头的瞬间,正好看到林致远、方启贤、许仪章三人。
惊愕了一瞬,很快笑着朝他们挥手。
“啊!啊!啊!沈公子看我了,我快顶不住了,我要晕了!”
旁边的窗口,突然传来一道激动到变调的声音。
林致远三人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名绿衫姑娘正倒在一位胖姑娘的身上,一副激动得要晕过去的样子。
三人面面相觑。
原本以为,踏青蹴鞠时,姑娘们的围堵送花已经够疯狂了。
没想到还有更疯狂的。